去年1月,梨树镇苗圃村两名未成年儿童被母亲遗弃在村部。这两个孩子是四组村民刘某林的孩子,他因病去世,其妻曹某玲因与男方亲属就刘某林后事问题协商未果,将自家两个孩子刘某博、刘某涵遗弃在苗圃村村民委员会后离家,至今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无法履行监护人责任。
在得知辖区内苗圃村两名未成年人被遗弃后,梨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确保两名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有保障、教育安全有人管”为工作目标,第一时间成立安置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监管、资金保障、查寻处置、司法保障、舆情管控五个工作专班负责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两名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以实际行动温暖了两名被遗弃未成年人的心。
梨树镇积极号召社会爱心人士为两个孩子捐款,累计募得捐助善款32182元用于孩子的教育、生活;通过县委宣传部成功申请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天天向善、同心助学”项目补助1万元为两个孩子提供助学保障;目前刘某博被送至梨树县实验幼儿园进行长托、刘某涵就读于梨树县第一小学校,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费用均由募集的捐款解决。梨树镇还多次组织妇联、团委等部门为孩子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为孩子送去关爱。
梨树镇还先后与县委巡察办、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协商两名被遗弃未成年人安置事宜,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了关于两名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健康保障等权益的可行性事宜:在未找到其生母期间,由梨树镇牵头负责各项工作开展,维护好两名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健康保障等权益,并从法律层面出发,探讨指定监护人、供养资金、人身安全等相关事宜;公安部门正式受理此遗弃子女案件,采取可行性技术手段找寻曹某玲;民政部门依法依规为两名未成年人办理相关救助政策。目前,两个孩子在其姥姥家得到了妥善的照顾,孩子们生活得很开心。这背后,正是梨树镇党委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也是梨树镇干部为民情怀的真实写照。接下来,梨树镇将继续密切关注两名未成年人的动态,助力两个孩子健康成长、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