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确保我县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高考期间噪声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6日12:00——6月9日18:00为噪音管制阶段,凡是从事生产、装修、施工、渣土运输、广场健身娱乐、商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产生一切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及渣土运输产生的噪声,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 (二)各商业场所及个人不准使用扩音喇叭等播放设备、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各种宣传及庆典、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跳广场舞,同时养犬居民要管理好犬只,产生的边界噪音均不得影响周围考生的学习、生活和休息。(三)高考噪音管制期间如遇破路等应急性抢修工作,抢修施工单位需在抢修工作开始前向县高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办理抢修施工审批手续备案。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昼夜巡查,及时排除和控制噪声干扰。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从重处罚。举报电话:523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