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明确新目标,充分发挥好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统一部署,强力推进
根据省民政厅、省扶贫办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梨树县民政局 梨树县扶贫办关于印发<梨树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梨民联字【2020】2号)、 《梨树县防返贫防致贫临时救助随访制度》(梨民联字【2020】4号)、 《梨树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梨民字【2020】23号)、《梨树县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防致贫工作措施》(梨民字【2020】51号)、《梨树县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梨民字【2020】52号)等文件。先后于4月10日、4月26日,召开2次全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大会,认真学习省厅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二、排查整改 ,精准施救
1、落实“两线合一”目标任务,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200元,超过扶贫标准(年人均4000元),特困供养标准5880元/年、月标准490元,护理费分别为月标准150元、300元、450元,均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
2、排查漏保和错保问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294人,纳入低保的1920人,纳入特困的577人。按照县扶贫办提供的“三个一万人”数据,重点排查其家庭经济状况、返贫风险点。截止4月末,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40户327人中,已纳入农村低保231人,占70.6%,已纳入农村特困7人,占0.02%。在脱贫监测人口的341人中,已纳入农村低保73人,占21%,已纳入农村特困5人,占0.015%。在边缘人口的478人中,已纳入农村低保81人,占16.9%,已纳入农村特困2人,占0.4%。
3、加大残疾人、困境儿童求助力度。通过排查主动帮办,2020年残疾人新纳入低保952人,落实孤儿救助 9人。
4、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在疫情期间,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2020年1—4月末,全县各乡镇开展临时救助550户1127人次,发放救助金78.15万元。
5、开展特困人员监护照护排查工作。重新签订特困人员监护照护协议,目前,各乡镇(街)正在按照上绵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排查和协议签订,在疫情期间,没有发生失管漏管现象。
6、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单等将省里文件,下发到乡镇民政助理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培训。2019年12月5日和2020年4月26日,召开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工作人员会议,对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一步排查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进行培训。三是完善信息。启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补充完善人员信息。目前,全县农村留守儿童51人,困境儿童4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其中小城子镇中央堡村2人,林海镇长丰村1人,泉眼岭乡玻璃城子村1人。四是下一步调度各乡镇加快进度,有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可以先上报基本材料,然后进行完善手续。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7、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一是截止2020年4月末,全县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有5279人,已经享受困难补贴的4723人(未享受556人、其中优抚对象25人)。其中,建档立卡中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有866人,已经享受困难补贴的822人(未享受44人,其中优抚对象5人)。二是全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1242人,已经享受重度护理补贴的8976人(未享受2266人,其中享受特困待遇1024人、死亡5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一二级残疾人1389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1098人(未享受291人、其中特困人员235人、死亡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