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梨树县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对城区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搭建橱窗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5月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对买卖大街与梨树大路交汇处两侧橱窗进行调查。机动大队主动作为,逐一向沿街商家宣传法律法规,对建设玻璃橱窗的商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真正配合理解“为了大环境,牺牲小利益”,大多数沿街商家主动表示积极配合自行拆除玻璃橱窗,恢复原状。截止5月12日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14份,立案实施行政处罚4起,拆除橱窗17处,拆除面积:210余平方米。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辖区内各商家挨门挨户进行通知,按照“零增长、减存量”的要求,做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力争实现立面美观协调、招牌安全规范、门前整洁有序的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增强城市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