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0-03-24 来源:转乡梨树

为了保护和改善辽河流域水环境,恢复辽河流域生态功能,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整治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辽河流域,包括干流、支流两侧的垃圾、旱厕、排污口、养殖场;

(二)企业及居民集中生活区污水排放情况;

(三)其他涉水污染需整治的区域。

二、打击重点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畜禽养殖场(小区)未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未保证正常运行,未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者达标排放的;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畜禽尸体、粪污、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种植高杆农作物、非法采砂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

三、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大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惩治。

特此通告。

 

梨树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