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梨树县检察院对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6-11 来源:梨树广播电视台

不必念念不忘,检察必有回响


 


 

近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会。由案管部门协调邀请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靖,人民监督员左金成,人民监督员李博为本案听证员。

基本案情

赔偿请求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2013年3月11日被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5月29日因法定期限内未能结案,梨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至今未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期间赔偿请求人王某某多次到公安机关信访,要求公安机关对其终止侦查,撤销案件2019年12月11日,梨树县公安局作出《关于王某某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2020年4月7日,王某某到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案件受理

该案由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爱钧承办。案件受理后,张爱钧检察长通过调卷、阅卷等方式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当面询问赔偿请求人,充分了解赔偿请求人诉求。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张爱钧检察长及3名听证员认真听取了王某某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听证员向赔偿请求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与会人员进行评议,对是否赔偿、赔偿天数及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靖对赔偿的相关事宜进行现场释法说理,询问赔偿请求人,确保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


 

张某某说,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积极处理我的赔偿申请,解决了我的“一块心病”。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落实高检院第十检察厅“能听证、尽听证”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对信访案件采取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的方式处理,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我们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