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精准监督 抗诉支持再审——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再审调解

时间:2020-12-11 来源:梨树广播电视台


 


124日,由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崔某江等6人申请的因土地转包而引发的惠农补贴归属问题纠纷案,在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法两长亲自出席法庭,通过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这起长达一年零八个月的民事纠纷案,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情回顾:

201442日,十家堡镇村民崔某江等六人将自家1.02垧承包田转包给同村村民崔某湖,合同约定国家惠农补贴归原土地承包方崔某江等6人享有。2017年、2018年国家惠农补贴4785元,打入崔某湖银行卡中,崔某江等六人向崔某湖索要,崔谋江拒不返还。201944日,崔某江等六人将崔某湖诉至梨树县人民法院。2019626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并作出驳回崔某江等六人诉讼请求的判决,崔某江等六人申请再审,梨树县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20204月,崔某江等六人向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调查发现法院一审判决在证据引用和补贴款性质认定上,存在错误,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当。2020417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张爱钧检察长作为本案承办人,主持了该案的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7人作为听证员,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通过公开听证,一致认为法院在证据引用、补贴款性质认定和诉讼程序上,存在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提请抗诉。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得到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定梨树县人民法院再审。在法庭上,张爱钧检察长宣读了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在法院张莹院长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崔某湖一次性给付崔某江等六人3372元,这起因补贴款归属问题的民事纠纷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这起民事监督案件,对于有效解决农村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民事纠纷问题,起到了引领作用,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